论自由意志
自由意志及其相关理念是人类文化中重要议题之一。自由意志的内涵是多样性的,且没有明确定义,除哲学外许多领域也存在“自由意志”这一符号。一般语境下,即自由意志在哲学中的广义定义,指人们依照拥有的条件去决定否做一件事的能力(下文中未作说明的,指此定义)。其它领域的“自由意志”符号虽和哲学意义上抽象的“自由意志”不同,但也有所联系,这一符号在多个领域中延伸引用,影响深刻而广泛。
一、志异传说
在网络上,有许多奇异科幻视频的制作者,多会以拉普拉斯思想实验和量子力学的奇特现象来讨论自由意志话题。这对观众是一种误导。
拉普拉斯思想实验引出的拉普拉斯妖,本身就是一种科学幻想,并不是严谨的科学假设或推论。拉普拉斯通过“拉普拉斯”所表达的是决定论宇宙观,这不同于“自由意志”这样的文化或社会观念。
量子力学的奇妙现象并不代表着无序和混乱,并且目前没有研究和实验表明量子特性和人脑机制是否有某些联系。
此外,还要区分清楚自由意志和随机意志。拉普拉斯的决定论论述就是与随机意志相对立的理念。但不论宇宙随机与否,都和人类社会文化中的“自由意志”不属于同一讨论范畴。
因此,将拉普拉斯和量子力学联系到“自由意志”中,只是一种娱乐。
自由意志最先在哲学中被提出,最初用来代表个体直觉中对自我的清楚感受。此后,其它领域对此符号引用、延伸,赋予了不同内涵。在司法中,自由意志用来表述个体行为和责任之间的关系;医学中,自由意志又引用在人脑机制和意识、行为之间联系的相关研究中;道德中,自由意志又作为了人对善恶观念的认识基础;如此等等。
二、自由意志的非自由
目前,文化上普遍肯定自由意志的存在,主要原因是人们对“自我意识”的直觉感受。
随着线代科学的进步,发现意识及其内容并不是一个自由和独立的世界,而是一系列复杂繁多的因果规律的产物。“自我”是一种错觉,每一个“自我”背后,都是环环相扣的致成因素。
站在现代科学的视角下,意识并非是自由的,至少不是直觉感受下的自由。对“自我”的重新认识,将牵引出许多理念的重塑。
三、善与恶
在社会中,个体独立且自由是道德观念的一个核心命题。因此,每个人都应当为自我选择的行为承担责任。
当我们否定了个体是其行为的根本原因,并将一切源头归结为完全不可控的客观法则时,许多理念将崩塌重构。道德观念就是其中之一。
在我的思绪中,存在两个认为重要的问题。既然个体只是一种客观结果,那么我们对待他人的“自我选择”应持什么样的基本态度和评判标准?在对个体进行评判时,这个“个体”是指“因果综合”还是“结果本身”?
萨姆•哈里斯在其著作《自由意志—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中提出了基于新自由意志理念修正道德体系的基本思路。当个体行为与其责任被割裂,虽然当事人的行为是一种“无可奈何”,但为了对社会整体利益考虑,司法的规范约束仍有其意义。若非要追究一个责任,那就怪他偏偏长了一颗弑君者的脑袋吧。
四、自由意志和辩证唯物论
辩证唯物论中,提出了这样的观点:“物质(哲学范畴)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且意识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并论述了“主观能动性”的相关内容。
“物质决定意识”很好地表明了“意识及其内容”是客观事物作为致成因素产生的。意识功能的生理基础首先是人脑,人脑的产生及其发展又是由众多物质依照客观规律完成的,意识内容的基础是由一系列事件推动发展的。
当事物发展过程中具有“意识”这一节点时,意识同样也会作为某些实体事件的致成因素,这或许就是“意识反作用于物质”所表达的意义。至少,我们是通过意识在控制身体。
当客观事物转换为意识世界中的信息后,我们可以对信息做进一步的改造和发展。如果我们愿意,可以在脑中构思一个和现实宇宙不同基本规律的意识宇宙。在那里,可以没有万有引力,物体都具备磁力,且通过磁力相互作用。这种自由创造的能力并不完全依赖于客观世界,或许这就是“相对独立性”,这种能力我们理解为“主观能动性”。
“主观能动性”从字面意思上容易理解为对自由意志存在的肯定。在某个经过了意识的事物发展过程中,若上帝要“意识”成为该事物发展过程中其下一节点的直接原因时,就需要赋予“意识”主观能动性。就像上帝希望电子能够围绕着质子旋转时,就赋予了电子具有负电荷的特性。因此,“主观能动性”也不是自由的。
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或个人理解,不具备任何学术内容或研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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